社工与NGO是不是一家人? |交流·反思·发声
2017年3月26日星期六,由武汉市武昌区晓庄公益助力中心主办、正荣公益基金会支持的“武汉力量公益沙龙”第一场在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副楼阳光大厅举行。我们特别邀请武汉爱心天使社工的王慧女士、武汉为先社工的黄豪杰先生,作为本次分享嘉宾。另外,来自武汉楚馨社工服务中心杨颂平,武汉爱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龚璨、汪小富,武昌慈善总会的唐婧妮,水果湖街社会组织孵化园的汪凯,武汉流水线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黄小勇、马山,华中农业大学社工学生刘雅倩、江祥雪,湖北大学“为爱黔行”创始人的欧迁迁,正荣基金会姚迢,共11位公益同仁报名参与了本次沙龙。
“武汉力量公益沙龙”每个月都会举办一次,旨在打造武汉公益领域“交流、反思、发声”的平台。本次沙龙的主题是“社工与NGO是不是一家人?”。社工/公益领域出现了这样一些声音:“社工机构不是NGO”,“我们是社工,不是做公益的”……从名词解释的角度,这些问题不难澄清,但是产生这些声音的外在时代背景和内在价值追求是什么样的呢?在主持人大雄的引导下,与会者围绕主题热烈讨论。

王慧说:“社工就是帮助、协助服务对象与社会环境相互适应的职业。社会工作是西方的舶来品,在国内经历了几次嫁接,最早从西方引进到港台地区,然后嫁接广深,再嫁接到内陆武汉等地,导致我国的社会工作和西方相比有很多的差异。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更多的是依靠政策的安排,武汉社会工作的发展得益于政府政策自上而下的推动。社工与NGO应当是亲如一家、和而不同的关系。”
黄豪杰说:“我认为做社会工作要通过对社会群体的考察、调研,基于他们需求来开展。而在大陆的特色背景下,社工与NGO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的问题,很多工作都是从政府或资助方的角度出发来开展的。社工与NGO要保有自己的独立性,在不违背政府或资助方诉求的基础之上,尽量坚持自己的底线,要敢于坚持自己的专业性,要经受住压力,用事实让政府和资助方心服口服。社工机构在开展服务时不要陷入模式化的僵局,要保有自己的创新性;要让社工机构的员工,在实现自身的价值的同时也要实现服务队对象的价值。不管是社工还是NGO,都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待遇,这样可以让更多专业的、有理想的人才可以留在这个行业里。”
唐婧妮说:“首先我们要理清一些概念,社工的概念、社工机构的概念还有社会组织的概念。社工机构的社工和社会组织的社工是不同的,不能一概而论。社工机构在我理解的中是社工的‘劳务派遣公司’,负责接项目,其下的社工在某一个领域或者多个领域做工作,多是岗位固定的。而社会组织,也是接项目,但其中的社工往往是项目制的,跟着项目走。”
黄小勇说:“社会工作主要强调服务,但从社会工作的专业角度来看,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不应当只有服务。一些社会组织,比如劳工NGO,因为特殊原因以企业的名义注册。他们虽然从事着社会工作,但在名义上他们不属于社工。这也导致了目前大众对社工这一定义出现了混淆。”

随着讨论的深入,大家又把目光转移到社工与NGO自身专业化建设的话题上。
杨颂平说:“大部分社会组织成员都很年轻,社工专业化程度不高;相对于商业机构来说,在效率化和专业化方面还不具备优势;而在职业化方面,现在的社工有很多是没有职业精神的——不去说社工专业的职业道德,就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职业人的职业道德都不具备。”
汪凯说:“社工之所以不被社会大众所熟知,主要还是因为缺乏对自身工作的认同感和使命感。在社会工作这一块有人会问:社工做和企业做有什么不同?在专业手段这方面,社工会考虑服务针对哪些人群,去做哪些工作,去调查这些人群具体的需求是哪一点。社工对此更有策略也更加精力充沛,而企业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和素养,所以很难做到换位思考。”
马山说:“社工机制在各个方面都急需变革。社工机构需要建立职业化规范以及联动机制,以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。因为没有足够的业务积淀与时间积累,社工与NGO要在短时间内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氛围出来是不太可能的。我认为NGO的发展有两条路,一条是争取政府的支持,另外一条是争取更多非政府组织的支持。”
龚璨说:“社工应该有理由成为职业公益人。社工是一个有价值感的工作,社会工作是可以作为一份职业事业去发展的,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拓宽自己的思维,融入公益之中。”
刘雅倩和江祥雪说:“社工是一个任重道远并富有探索性的职业,没有一个标准化的界定。社工有着自己的价值,需要大家慢慢成长、共同努力。”
最后,主持人大雄做了总结:“无论社工还是NGO都在推动着改变。但无论是制度的改变还是人心的改变,都需要很长时间,这跟政府、商业的逻辑很不一样。如果用政府的、商业的标准来衡量公益,确实容易得出‘效率低下’等结论。但我们希望公益人养成‘交流、反思、发声’的习惯,弄清楚我们希望改变的到底是什么,才不会被强势的声音误导。”
一个下午的时间,想说的太多,能说的太少,很多与会者表示意犹未尽。欧迁迁说:在沙龙中同仁们各抒己见,思想碰撞,活力无限,很喜欢那种宽松自由的、家庭座谈会一样的探讨氛围。

名词解释:
NGO(非政府组织)/NPO(非营利组织)/社会组织/民间组织/公民组织等,都是相对于政府、商业组织而言的“第三部门”。很多NGO/社会组织(如登山爱好者协会)并不完全具有一般人理解的公益性,但公益领域谈NGO/社会组织,主要谈公益性的NGO/社会组织,所以也称NGO/社会组织为公益组织。NGO/社会组织按照注册形式分为三种,即基金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去年改称社会服务机构)、社会团体。社工机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一种。
资助方简介:

武汉力量,是由正荣地产捐资在正荣公益基金会设立的专项公益项目。该项目面向武汉及湖北区域,通过“创新、有效、灵活”的资助模式,支持在地民间公益组织开展灾害服务项目、社会创新行动等,以聚合多方力量,助力当地的公益行业发展和社会建设。
